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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医疗器械、药品供应商廉洁诚信服务工

发布于:2013-08-16 06:57   文字:【大】【中】【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河北省卫生厅医疗卫生单位供应商诚信度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定州市纪委、市卫生局相关文件精神,8月7日上午,我院组织召开医疗器械、药品供应商廉洁诚信服务工作大会。卫生局党办室主任徐爱静,我院党委书记许光辉,院长崔玉红,副院长赵立军、杨少飞出席会议。会议由纪检书记曹会增主持。
      赵立军结合医院当前工作实际,对医疗器械、药品供应商如何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曹会增通报了广东高州和福建漳州两起医疗购销领域腐败案的调查处理情况,并简要解读了《定州市人民医院供应商诚信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定州市人民医院供应商廉洁自律诚实守信承诺协议》(以下简称《承诺协议》)。
      《管理办法》是为进一步健全我院治贿长效机制,推进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而制定的,办法从总体要求、职责范围、诚信经营的内容、检查考核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通过办法的实施,形成以诚从业、以信执业的良好氛围,净化工作环境。
      《承诺协议》对医院、供应商双方各自遵守和共同遵守的条款以及违反条款的处理进行了详细阐述,对于规范供应商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经营,规范双方工作人员的行为起到了促进作用。
      崔玉红对供应商一直以来对医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要求供应商认真履行《承诺协议》,以合格的产品、诚信的服务和合理的价格做好供应工作,为企业获得“阳光利润”、为医院打造“阳光医院”做好工作。
      许光辉语重心长地剖析了商业贿赂行为对个人、对家庭、对单位以及对社会的危害,希望供应商以查处的案例为鉴,按照医院的要求,守法诚信经营,提供优质、合格、有效的产品。通过医院、供应商双方的努力,更好地维护好患者的利益。
      与我院合作的67家医疗器械、药品供应商签订了《承诺协议》,大家表示坚决履行《承诺协议》,与医院一起联手遏制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共同营造和谐、规范的购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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