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医院动态 > 烧毁我院救护车者受到法律惩处

烧毁我院救护车者受到法律惩处

发布于:2013-04-01 02:05   文字:【大】【中】【小】
      2011年11月5日晚21时许,我院急救中心接到求救电话,北城区西里元村一人被被告人杨×打伤请求紧急救援。我院立即派出一辆救护车和两名医护人员赶到西里元村救护伤者。刚到西里元村,被告从家中携带汽油桶,从小卖部借了一支打火机到救护车前,往自己身上浇汽油,阻止医护人员救援伤者。我院救护车司机抢夺被告手中打火机,被告强行将救护车司机拽下车,携汽油桶上救护车并强行将车开走,因其不会驾驶,致使救护车侧倒路边沟内。被告用随身携带的另一只打火机照亮,车内汽油爆燃,致使救护车及车内器械、药品烧毁,被告被烧伤后弃车逃跑。经定州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烧毁的救护车及车内物品价值102952元。
      定州市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21日对此案进行了判决。被告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定州市人民医院财产损失102952元。
| 医院简介| 联系方式|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