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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急救绿色通道 为病人争取时间

发布于:2013-12-18 00:42   文字:【大】【中】【小】
    为了使急危重症患者在接诊、检查、治疗、手术及住院等环节得到快速有效的急救服务,提高抢救成功率,我院在已建急救绿色通道体系的基础上,本月初又出台了《急救绿色通道管理规定》,制订出快速、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为“绿色通道”的畅通高效提供保障。
    规定指出,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病人生命,如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大出血、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急性心肌梗塞、休克、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规定对院外急救和院内抢救的流程提出了具体要求。院外急救人员在对病人进行了必要的处理后,要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第一时间通知院内急救需要,患者到院后与院内抢救人员做好快速交接。院内抢救对接诊护士、首诊医生、急会诊医生的抢救措施和时限进行了严格要求,并强调所有急性危重病人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生的监护下进行。
    规定要求,进入急性危重抢救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务人员必须为其佩带红色腕带;对于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放射科、检验科、功能科、输血科等相关辅助科室要在规定时限内出具医学检查报告,药剂科要优先配药发药。规定还指出,急诊抢救手术要在病人到院后1小时内开始。
医院要求,全院相关科室要以提高生命救治质量为核心,本着以人为本的医学理念,制订相关措施,提高急救能力、急救管理等方面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实现急救绿色通道从院前急救到院内后续抢救全过程的紧密衔接和畅通无阻,有效缩短救治时间,降低病死率、伤残率,提高生命的救治率和生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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