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下午,省委常委会听取了关于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和我省贯彻落实意见汇报,专题研究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克志书记讲了重要意见。
一、切实增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主要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全面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全国文明城市是城市的金字招牌。当前,文明城市创建已经进入新的全面推进阶段,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缺少哪个方面都不能算是文明城市。
近年来,我省这项工作抓得比较扎实,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要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性,树牢新理念,把握新要求,努力把我省城市文明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全面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向纵深发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强市民文明意识,建设崇德向善的城市。注重发挥文化的滋养涵育作用,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魅力,打造城市气质,建设文化厚重的城市。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为民创建、靠民创建、共建共享,建设和谐宜居的城市。要坚持发展、创建“两手抓、两手硬”,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水平。
要切实抓好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进入提名的市县要全力推动创建工作,打造新高地,展示新形象,推动新发展。
三、着力加强创建文明城市的组织领导。各市县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纳入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对荣获全国和省级文明城市荣誉的城市,要大张旗鼓表彰。
省直有关单位要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清单,强化责任担当。省文明委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组织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和今年的总评表彰,同时加大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力度,以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精神推动工作,以创建文明城市的优异成绩和丰硕成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