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医保科组织召开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大病鉴定小组专题会议,我院慢性病专家鉴定小组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副院长李剑要求鉴定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鉴定工作的各项规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鉴定工作,做到合格有理,淘汰有据。
医保科主任徐超对慢性病鉴定流程作了具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