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 不忘初心 承前启后 引领未来—定州市人民医院院史资料征集公告
定州市人民医院已经走过了70年光辉历程,一代代市医人栉风沐雨、不辍耕耘,创造了辉煌的业绩,积淀了深厚的文化。
为了传承尊重历史,追寻市医前辈艰苦创业的足迹,创新引领市医更加美好的未来,进一步激发全体市医人弘扬“真诚仁爱、敬业为民”的医院精神。经院党委、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院史办,筹建“定州市人民医院院史陈列馆”。现特向全体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所有关心支持定州市人民医院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院史资料及实物。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征集范围
(初建时在安国东关教会医院旧址)
反映建院至今各历史阶段的创业、建设、发展历程以及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学术活动、医院建设、建筑、设施、设备、科室建设及各类重大活动等方面的纸质类、电子类、声像类、实物类等资料,具体包括:
1、医院历任领导、知名医疗专家的照片、著作、手稿、笔记、书信、题词、证章和生活用品等。
2、县(市)级以上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和重要嘉宾来院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的照片、音像资料、题词、记录、贺信、字画、文章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3、各个时期上级领导机关和主管部门为医院建设发展而制发的各类文件(建院、迁址等所有关系医院建设、发展的文件)。
(新立街北院旧址)
4、职工中获得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重要成就、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或其他具有历史收藏价值的各类证书、奖章、奖杯、奖牌、锦旗、纪念品等。
5、各个时期重大活动照片(含来访考察学习照片)、文件、资料等;宣传、介绍医院和医院职工的报刊原件,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材料(包括证书、照片、实物、音像、书刊、书信等);各个时期新闻媒体对医院重大事件的报道。
6、医院各个时期与兄弟单位或社会各界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以及友好单位赠送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和实物等。
7、医院各个时期职工参加等级评审、科室创建、医事活动、农村巡回医疗、抗震救灾、抗击非典、对口支援、援疆支边等活动的相关资料、实物等。
8、医院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刊物、印刷品、院报、院刊、简报、书籍、教材等。
(新立街南院旧址)
9、反映或记录医院昔日风貌、变迁、建筑物的照片或文字材料以及带有历史印记的物品,如匾额、碑石(文)、出版物、印刷品、纪念册、徽标、印章、票据、建院债券等。 10、职工在医院工作期间使用过的证件以及反映医护人员工作学习生活的各种纪念物品等。
(建设中的建设街院址)
11、医院历届实习生、进修医护人员的合影照片、通信录、师生间赠言题录及各种活动的纪实照片、纪念册等。
12、真实反映各个时期有关日常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党建、后勤等方面的实物和照片,如特色诊疗、技术突破、医疗救治图片。
(扩建前建设街院址)
13、反映我院各阶段发展的各类实物,如:老式的疾病检查仪器、如X线机、黑白超、显微镜、心电图机、吸引器等;具有纪念意义的老病历、老处方、化验单、报告单、统计表、门诊病历本、门诊挂号单、胸牌、工作服、隔离衣、设备设施实物;尤其是建院初期使用的各类物品,如衣物、劳动工具、医疗器具、教学用具、各类模型、治疗盘、听诊器、血压计、输液架、手术器材、药品箱柜、急救箱包、生活用品等具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14、其他以上尚未详细列及、能够反映医院历史的任何资料和实物等。
征集方式
(扩建后的北院区)
以自愿捐赠、无偿捐赠为主。
1、接受捐赠。对捐赠者医院颁发捐赠证书,谨申谢忱,捐赠物品、资料均归医院所有,由医院负责保管和使用。
2、代管代展。本人欲保存原件的,经双方签订协议,医院可代管代展。原件展出时,将标明物品出处。
3、复制仿制。本人欲自己保存原件但同意进行复制仿制的,医院在复制仿制后展陈复制仿制件。
4、适当嘉奖。对十分珍贵、价值较高的物品,根据《档案法》第十六条等相关规定,医院将酌情给予一定奖励。
5、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6、提供资料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物的姓名和职务等。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征集时间
(南院区新门诊医技楼及住院楼)
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7日
联系科室:院史办(院史馆筹建工作小组)
地址:北院区办公楼二楼201室
联系人:米英 甄宏斌
联系电话:0312-2330063
13603328788
15130270396
电子邮箱:dzsrmyyysg@163.com
外地资料请寄送:河北省定州市人民医院院史办
邮编:073000
特此公告,敬祈周知。
2018年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