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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月7日起我院将执行陪护探视管理制度
发布于:2020-02-06 15:16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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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人民医院陪护探视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及家属:
为了给住院患者营造安全有序的诊疗康复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住院患者一般可由两名家属凭《住院证》陪同进入病区办理住院手续。
二、患者入院后,一般情况留一名陪护人员,特殊情况根据病情和医嘱合理安排陪护人员。
三、陪护人员凭《陪护证》出入病区,每证收取押金50元,出院时退证退押金。
四、陪护人员需身体健康、无疫区旅居史、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等。
五、陪护人员应听从医护人员指导,共同做好患者的诊疗护理。
查房及治疗时间,陪护人员需主动离开病房。
六、陪护人员需遵守病房管理制度,爱护公物,保持病房安静整洁,尊重同病房的患友,不在病区吸烟、不在病区打地铺。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谢谢您的配合!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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